为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,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根据省住建厅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四部门联合转发的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<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>的通知》。本通知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。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建办标〔2020〕38号)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鲁建标字〔2020〕19号)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示范条款》(以下简称《示范条款》),现予以印发。